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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申请再审指南

2017-04-20 15:59:44

 

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申请再审指南
 
一、再审申请的提出
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申请再审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可以提出申诉。
二、申请符合审理的条件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
3、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4、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
5、认定罪名错误的;
6、量刑明显不当的;
7、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
8、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裁判的;
9、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申请再审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2、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3、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详情请查阅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