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 王佳耀、王巍迦、顾建华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受损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公告
2024-04-09 11:47:05
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
王佳耀、王巍迦、顾建华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受损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公告
被告人王佳耀、王巍迦、顾建华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以下简称“乾元网贷”案)涉财产部分,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后,有序推进资产处置、资金归集等重点工作。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将依法开展“乾元网贷”案受损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工作,为方便受损集资参与人参加信息登记核实,现将信息登记核实目的、登记工作时间、登记流程,登记核实点分布及对应区域、联系电话等公告如下:
一、信息登记核实目的
本次信息登记核实的主要目的是确定经司法会计鉴定核实认定的“乾元网贷”案中的受损集资参与人身份信息并采集其本人的银行账号信息、手机号码、住址等联络信息,为下一阶段的案款发还奠定基础。
二、登记核实对象
信息登记核实对象为经司法会计鉴定核实认定的“乾元网贷”案中的受损集资参与人。具体名单以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的电子数据为准。
三、信息登记核实方式及时间
本案采取“线上+线下”方式进行信息登记核实工作,
以线上登记核实为主。信息登记核实工作期限自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6月7日止。
(一)线上信息登记核实工作。本次登记工作主要由受损集资参与人自行通过微信小程序(程序名:乾元网贷案信息登记核实系统)进行信息登记。系统程序启用时间:2024年5月8日9:00。
(二)线下信息登记核实工作。在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四个主要涉案县区(宁洱、澜沧、景谷、江城)法院院内设置信息登记核实地点,对确因自身原因无法自行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可到现场由工作人员帮助进行信息采集。线下信息登记核实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自行通过小程序线上登记不受此时间限制)。
1.2024年5月8日—5月10日登记核实江城县辖区受损集资参与人信息。
地点:江城县人民法院
2.2024年5月13日—5月14日登记核实澜沧县、孟连县、西盟县辖区受损集资参与人信息;
地点:澜沧县人民法院
3.2024年5月16日—5月17日登记核实宁洱县、墨江县、景东县、镇沅县辖区受损集资参与人信息;
地点:宁洱县人民法院
4.2024年5月20日—5月22日登记核实景谷县辖区受损集资参与人信息;
地点:景谷县人民法院
5.2024年5月27日—5月31日、6月3日—6月7日登记核实思茅区辖区及外地州的受损集资参与人信息;
地点: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楼大法庭
集资参与人可通过关注附件了解5个核实、核对点(思茅区、宁洱、澜沧、景谷、江城,详见附件1)具体位置及联系方式,及时携带相关材料至登记核实点参加登记。
风险提示:未按公告登记期间办理有效登记的,视为放弃乾元网贷案案款清退权利,自行承担案款无法发还的不利后果。
四、登记核实内容
通过线上登记核实平台将对受损集资参与人以下信息逐项登记、核实:
1.身份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2.联络信息:现住址、手机号码;
3.账户信息:集资参与人本人的收款账号、开户行及开户网点名称。
五、登记核实流程
登记核实流程包括登录本公告公布的微信小程序,线上核实身份、收款账户采集等环节。有疑义的,应提交相应证据材料上传系统。(*操作教程详见附件4)
线下登记核实流程包括通过附件查询登记批次、现场排队、信息录入等环节。
六、登记核实所需材料
1.身份信息材料
参加登记核实的受损集资参与人应准备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本人名下用于收款的有效银行卡原件,自行登录小程序或到相应的登记核实地点办理登记核实手续。
受损集资参与人有以下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参加的:(1)服刑羁押人员;(2)重病症或无自理能力人员;(3)16岁以下的中国公民;(4)已经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宣告死亡;(5)出国人员;(6)其他需要代理的情况,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其代理人、财产代管人、继承人按法律规定和本院要求提供的资料进行办理。
注意:*1.委托代理人参加线上登记或现场核实登记。除提供上款所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或乡镇、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确认的委托书原件等材料。
*2法定代理人参加线上登记或现场核实登记。所需提供的材料除第一款所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户口本或监护证明等能够证明双方法定代理身份关系材料的原件。
*3继承人参加线上登记或现场核实登记。继承权利人需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证明继承权的法院生效判决(公证文书)或有继承权的身份关系证明等材料。集资参与人有多名继承权利人的,登记第一个登录小程序或到核实点完成核实登记的继承权利人的相关信息,各继承权利人之间对返还案款的分配问题由各继承权利人自行解决。
2.收款信息材料
受损集资参与人应准备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并准备收款账号、开户行、开户网点名称等信息,并确保该银行卡账户状态正常。
*代理人、财产代管人、继承人代为办理的,应准备本人名下银行卡并准备收款账号、开户行、开户网点名称等信息,本院核实无误后案款将发放至代理人、财产代管人、继承人账户。
七、风险提示和注意事项
1.此次登记核实的结果将作为案款发还的数据基础,请受损集资参与人及时参与并确保填写信息准确,避免因不按时、不按要求参加登记核实而影响自身合法权益。
2.根据本案实际情况,为最大限度提高效率,节约受损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成本,如无特殊情况请尽量自行通过线上微信小程序进行信息登记。线下现场信息登记核实将分批次进行(按姓氏首字母进行排序),确因自身原因无法自行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均应按所属批次及对应登记时间到相应的登记核实地点进行信息登记核实。(*登记批次及时间详见附件2)
3.因银行卡种类不同,转账限额存在差别,请提供受损集资参与人本人名下Ⅰ类银行卡,银行卡预留手机号码当前需处于使用状态。如对银行卡类型、开户行等信息不清楚或须变更预留手机号,可联系银行处理。因集资参与人提供的账号信息错误,状态异常或功能限制等原因无法办理的,责任自负。
4.请参加登记核实的受损集资参与人按照公告的要求进行登记核实,遵守登记核实现场的秩序。
5.受损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核实登记机构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受损集资参与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6.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登记核实工作、损害受损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请集资参与人及时参与,避免因未登记而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或现场咨询。此公告期限为三十日,信息登记核实咨询电话:0879-2886853。
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