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云08民初1号公告
2022-03-16 16:19:58
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
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告
本院于2022年1月5日受理了(2022)云08民初1号公益诉讼人云南省普洱市人民检察院诉被告景东彝族自治县高山饮品有限责任公司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一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现将本案受理情况进行公告。公告期间为三十日,即从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4月15日。
特此公告。
联系人:本案承办法官赵勇、法官助理倪一楠、书记员张正立;
联系电话:0879-2886799;
传真:0879-2886737;
联系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茶苑路6号;
邮编:665000。
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